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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09-04 作者:

根据学校有关精神(见山西大学办公系统——本科教学——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8.9.4>)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悦(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茹(教学副院长)

副 组 长:王建新(副书记、纪检委员)

      冯旭东(副书记)

      钱宇华(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成   员:郭晓红(辅导员)

      乔燕红(教学秘书)

推免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认真贯彻落实推免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

二、推荐条件(教务处已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公布在校园网2017.9.11)

1、根据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所有必修课均取得学分。按专业根据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专业排名前40%的学生中择优推荐;研究生支教团从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6、国家大学外语四级成绩达425分及以上。

7、符合推荐资格,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1)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获省级一等奖及其以上的学生。

(2)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学院进行公示并报教务处。)

(3)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期满的学生。

(4)对在一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或团队第一负责人,可授予“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等相应荣誉称号,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可酌情给予免试推荐资格。

三、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

2、根据学生申请,按照推免条件及综合成绩确定推荐名单。

3、为保证推免计划的完成,推免生若未被外校接收,必须在本校就读。

4、推免生在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取消推免生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120×70%+ 遴选测试成绩(面试)×30% 。

五、时间安排

1、9月6日16:00前,有意申请者下载申请表(见附件3),将申请表及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二份交各班学委,学委统一于9月6日 18:00前上报郭晓红老师。

2、9月10日8:00,学院组织进行遴选面试。遴选测试成绩(面试方式)包括:思想政治20分、专业素养40分,创新能力40分(学科竞赛、科研训练项目、科研潜力),评分标准见附件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9月10日18:00,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依据学生综合成绩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4、9月13日,学院将遴选办法、推荐名单报送校教务处;学校在校园网公示推荐名单,并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推免名额(24+2)

2、专业符合学校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

3、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4、遴选测试参考评分标准及说明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