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及电子信息专业(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领域)
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配置资源,推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山西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山西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的通知(山大学位字【2019】16号)”的要求,结合学科师资队伍和招生人数实际情况,特制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满足《山西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中的第六章和第七章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原则招收人数
1、教授(博导)招收学生人数为3人。
2、教授(硕导)招收学生人数为2人。
3、其他硕导招收学生人数为1人。
三、在原则招收人数基础上的名额奖励
1、主持并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项目(含课题)、重点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或科技部重大项目(含课题)、重点项目,或山西省重大项目,或拥有高层次人才荣誉称号且在资助期限内的导师,奖励2个名额。
2、近4年获得计算机领域相关的全国一级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或近2年获得山西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的导师,奖励2个名额。
3、在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导师,奖励1个名额。
4、教授:主持并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含社科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子课题或本学年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累计大于20万以上,奖励1个名额。
5、副教授和讲师:主持并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含社科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子课题,奖励2个名额;主持并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含社科青年基金)项目或本学年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累计大于15万以上,奖励1个名额。
6、奖励名额不累加,只取在某一项的最大奖励数,且博导当年招收的学术型硕士人数累计不超过3人、硕导当年招收的学术型硕士人数累计不超过2人。
四、在原则招收人数基础上的名额扣除
1、指导的学生在上一年度学位论文外审未通过的导师,扣除一个1名额,扣除名额进行累加。
2、指导的学生在上一年度学位论文抽检未通过的导师,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的要求停止当年招生。
本方案适用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研究生导师,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山西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计算机学科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山西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计算机学科分委员会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