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精神(见山西大学办公系统——本科教学——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9.9.5>)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德玉(院长) 李悦(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茹(教学副院长)
副 组 长:王建新(副书记、纪检委员)
冯旭东(副书记)
曹付元(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成员:柳阳(辅导员) 乔燕红(教学秘书)
推免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认真贯彻落实推免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
二、推荐条件
1、根据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所有必修课均取得学分。按专业根据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专业排名前40%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依据《山西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参加竞赛目录中二级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在当年推免排名要求范围的基础上放宽20%;参加超级竞赛或一级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在当年推免排名要求范围的基础上放宽40%。
6、符合推荐资格,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1)依据《山西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参加竞赛目录中二级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参加超级竞赛或一级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院系进行公示并报教务处)。
(3)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役期满的学生。
(4)学校规定的可优先推荐的其他情形。
7、在校期间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或在本专业领域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可不受第二条第五款之限制,经院系推免工作小组推荐,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报学校工作领导组批准同意后获得破格推荐资格,推免名额不单列。在推免过程中要杜绝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8.推免生在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取消推免生资格。
三、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
2、根据学生申请,按照推免条件及综合成绩确定推荐名单。
3、为保证推免计划的完成,推免生若未被外校接收,必须在本校就读。
4、推免生在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取消推免生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120×70%+ 遴选测试成绩(面试)×30% 。
五、时间安排
1、9月7日8:00前,有意申请者下载申请表(见附件3),将申请表5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1份交各班学委,学委务必于9月7日 9:00前上报柳阳老师。
2、9月9日下午,学院组织进行遴选面试。面试成绩包括:思想政治20分、专业素养20分,科研潜力10分、科研训练项目10分、专业认证20分、学科竞赛2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9月10日18:00,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依据学生综合成绩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4、9月12日,学院将遴选办法、推荐名单报送校教务处。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