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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1-06-05 作者:

按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考核,规范复试程序,严格复试管理,切实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资格要求

符合我校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二、复试内容

学院采用线下面试的形式,考核过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确保考核过程公正严格,并对考核过程如实记录,全程录音录像。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学历背景、外语口语、科研水平、专业综合、专业潜力六个模块,满分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各评审专家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单独对每一位考生进行打分,去掉所有评委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综合素质重点考查考生对计算机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计算机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相关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计算机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1年6月9日上午:9:00-12:00

复试地点: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中会议室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一)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二)以下情况属于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

3、报名申请材料不合格

五、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六、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