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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置
时间:2019-06-01 作者:

一、博士研究生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代码0812,授工学博士学位)

    学习年限为3-6年;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低为4年;

    硕博连读生学习最低年限为6年(含硕士阶段)。


二、硕士研究生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代码0812,授工学硕士学位)


三、专业学位硕士专业

  1、计算机技术领域(085211),学制三年,授工程硕士学位

  2、软件工程领域(085212),学制三年,授工程硕士学位


四、全日制本科专业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学制四年,授工学学士学位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学制四年,授工学学士学位